2012年7月,国务院印发《“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将文化产业列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并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数字内容产业,这为数字文化创意软件的发展注入了强大的国家战略动能。规划作为“十二五”时期(2011-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前瞻性布局为后续数字文化产业的爆发式增长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
一、 规划的战略定位与核心导向
该规划将包括数字内容在内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置于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位置。其核心导向在于推动信息技术与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鼓励基于互联网的新兴文化业态发展。对于“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而言,规划实质上是将其定位为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培育新经济增长点、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关键技术支撑和创新引擎。它明确要求提升数字内容制作、传播和利用的技术水平,这直接指向了支撑内容生产的各类创意软件工具。
二、 对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的具体推动作用
三、 规划的深远影响与后续发展
国发〔2012〕28号文件犹如一声春雷,正式开启了我国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特别是其基础工具——创意软件——发展的黄金时期。在规划指引下,“十二五”及随后的“十三五”时期,我国数字文化创意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动漫游戏、网络文学、网络视听、数字文旅等业态蓬勃发展。与之相应,国产数字创意软件也取得了长足进步,在部分细分领域(如某些游戏引擎组件、动画制作插件、在线设计工具等)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的突破。
更为重要的是,规划所确立的“文化与科技融合”这一核心思路被延续和深化。后续的《“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及《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了对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支持,并将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创意软件的融合推向深入,催生了智能化创作工具、云化协同制作平台等新形态。
回望国发〔2012〕28号文件,《“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不仅是一份阶段性发展规划,更是我国在数字经济时代抢占文化科技发展制高点的宣言书。它精准地预判了数字文化创意产业的战略价值,并为作为其基石的“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沃土。从政策顶层设计到市场百花齐放,这份规划无疑是中国数字创意软件产业崛起历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里程碑,其影响持续而深远,至今仍在激励着产业向更高水平自主创新迈进。